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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

时间:2021-03-09 16:02:46 来源:见闻坊 作者:肖肖

在我国,办理低保的用户大部分都是来自农村,只要是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的家庭都可以向国家申请低保,说到重症疾病,很多人并不了解哪些疾病可以办理低保,下面大家就随着见闻坊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可领低保的48种疾病哦~

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

家庭成员由于残疾或者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低保,那么由此可知可办低保的大病应该达到致使病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这样的疾病有以下48种: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要器官移植、重要脏器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尿毒症、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慢性肝炎、恶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双目失明、严重帕金森、严重原发性心脏病等。

我们都知道很多时候一个疾病就会把一个家庭拖入深渊,像是恶性肿瘤这样的疾病,如果没有买保险转移风险的话,那么高昂的医疗费用往往会让一个普通家庭变成困难家庭。由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在力所能及的时候投保一份保险对于家庭来说有多么重要。

商业保险中的重疾险转嫁的就是罹患重大疾病比如恶性肿瘤的风险,而且重疾险是一次性赔付的,确诊即赔,不用自己垫付治疗费用。

可领低保的48种疾病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 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 2、深度昏迷

1 3、 双耳失聪

1 4、 瘫痪

1 5、心脏瓣膜手术

1 6、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 7、 严重脑损伤

1 8、严重帕金森病

1 9、严重Ⅲ度烧伤

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 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 2、语言能力丧失

2 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 4、 主动脉手术

2 5、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 6、严重的1型糖尿病

2 7、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2 8、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2 9、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30、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3 1、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2、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3 3、意外伤害

3 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 5、 遗传性疾病

3 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2021年低保或全面取消,是真的吗?

小编可以确定的告诉大家,假的!假的!假的!

众所周知,2020年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脱贫及集体奔小康。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些年来国家做了多方面的尝试与努力,其中备受大家期待的便是各项扶贫政策的不断升级与完善,比如低保补贴、贫困户养老与医疗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等等。与此同时,国家也逐年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尽最大努力改善乡村经济环境,助力经济腾飞。

对此,有专业人士表示,甭管是在经济建设方面的帮扶,又或者是给予贫困人口的补贴,国家采取这些措施的最终目的无非都是帮助农民过上好日子,摆脱贫困的苦日子!然而,对于全面脱贫政策的后续,有不少低保户便开始担心了,一旦到了2021年国家实现了现有贫困标准下的全面脱贫,那是不是低保补助也会全面取消了?

事实上,对于网络上存在这样的传言,小编也表示能够理解,毕竟这是低保户最为关心的问题。不过,从目前国家各项实施的政策来看,类似这样的传言,大家并不必相信或者担心,因为这纯粹是无中生有。下面,我们从这几点进行一一剖析。

一、全面脱贫并非全面取消低保

全面脱贫与全面消除低保实则是两个概念,如果把这个搞混淆了,那就比较容易轻信谣言。

全面脱贫即实现现有贫困标准下的所有贫困户脱离贫困,而贫困标准各地不同,标准也逐年变化,现在不贫困并不代表以后一定会富裕。所以,全面脱贫以后难道就1个贫困户都没有了吗?显然,那些失去国家补贴的贫困家庭日子依旧会过得十分困难。

据了解,截止到去年年底,我国依然有近2000万的贫困户以及3000多万的低保户,全面脱贫指的是这近2000万的贫困户脱离贫困,而低保户并非如此。的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消除贫困,这里所指的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而低保户属于经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兜底保障人员,他们往往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多集中在老人、孤儿、因病返贫等等这类群体当中。

况且,国家没有任何的文件能够表明2021年过后低保户不需要继续帮扶了。所以,各位也不要担心失去劳动力的广大残疾人会被取消低保。

二、农村低保补助标准逐年上涨

2020年多地再次调整了城乡居民低保补助标准,其中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广东省农村低保最低补助保障标准为532元/人·月。尽管不同省份制定的最低保障标准不同,但是可以看出一个趋势即农村低保补助的标准逐年上涨,每一年都会比上一年高。因此,不出意外,2020年不会是低保发放的最后一年,2021年农村低保补助更不会突然取消。

三、取消的是假低保

国家有关部门不仅将持续帮助农村低保家庭,还将进一步落实低保的资格审核,让一些“钻空子”的人不再有机可乘,而这6类人将全面取消低保资格。

1、经查实确认的“关系户”

一些家庭并不符合低保家庭的资格,却走关系、递交假材料等,像这样的家庭 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低保。

例子:某村村支书一手遮天,给自家有房有车,生活水平小康的亲戚违规操作,办理假低保。

2、家中有商品房、商铺的人

无论是有门头房还是小店铺,都将取消低保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这不仅针对个人,家里其他成员也包括在内

例子:老王是村里认定的低保户,三年前,因儿子是在校学生,家庭条件困难。如今,儿子顺利完成学业,并开始创业,开办了自己的副食小店,有了较好的收益。

3、家中有私家车、奢侈品、注册公司的人

原本低保就是针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那些拥有私家车、奢侈品、注册公的家庭不具备低保资格,应按规定取消。

例子:某村村民王某,隐瞒在其名下有房产私家车的经历情况,骗取低保名额。家庭富裕,骗取贫困人民的“保命钱”该取消。

4、具有劳动能力却故意荒芜土地,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人

例子:李某年轻力壮、家中有地,却不愿意下地干活,因自己的懒惰而导致生活贫困,明明自己有能力却不努力生活,也将被取消低保资格。

5、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

例子:一些家庭的收入已经远高于最低生活保障,不在低保范围内,将经过审核取消资格。

6、吸毒、赌博的人

例子:何某是某村无业游民,家中有田地不耕种不劳作,却染上毒瘾,违反法律,导致生活贫困。因这种原因致贫的,法律不会容忍,将全面取消这部分人的低保。

农村低保的乱象在最近几年频发,许多并不符合条件的虚假低保户造成了国家资金的浪费,同时也侵犯了真正低保户的利益。在我们残疾人攻略的留言后台上,经常能收到残友们对“人情保”、“关系保”的控诉。针对这种现象,各地也都一直在逐步加大惩治的力度,一经发现人情保、关系保以及虚假低保户,取消其补助资格,让真正有需要的人拥有更好的福利。

其实详细了解下新的低保政策,不难发现相关政策更加给力了,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国家的帮助下能过上好日子!

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2020年,民政部、国家统计局下发意见,农村低保家庭评估认定更精准。

民政部、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民政部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相信,在严格的治理下,农村低保环境能够不断得到净化。各位残友们担心的“关系户”、“人情保”、“脱保”、“漏保”等问题会越来越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能真真正正的得到政府的福利。

当然,如果各位残友,对您所在地的低保政策有何问题,您可以上当地民政厅官网或政府官网搜索社会救助求助或者其他热线电话,积极拨打电话反应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符合条件的退出低保

当低保人员不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就会退出低保,但是低保保障制度依然在,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再次申请。

目前小编查到的退出条件:

1.“五有人员”家庭。即;有5万元以上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有财政供给人员(仅限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有购买商品房(不含征地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有经商办理市场主体、有3万元以上存款;

2.行政性整体纳入保障家庭。即因征地、拆迁、工矿区资源枯竭以及化解群众上访等原因整体纳入保障范围的家庭;

3.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所有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低保户,通过产业帮扶、自我发展等,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家庭;

4.已经退出贫困户的家庭。即脱贫攻坚以来,已整县摘帽和整村退出脱贫序列中的建档立卡四类低保家庭和非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三、四类低保家庭。

综合上述这五点来看,低保补助政策与全面脱贫关系不大,国家落实各项举措促进全面脱贫,与低保标准的调整两者之间也并无关联。因此,2020年全面脱贫实现之后,低保政策会一如既往的落实,并不会全面取消。在此也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不要一味的相信网上的传言,这种无中生有的消息并不可靠。如果实在担心,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从他们那里你也会得到更为准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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