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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点名直播带货

时间:2021-03-15 17:28:50 来源:见闻坊 作者:咕咕

随着短视频的火爆,很多人都在网上关注了一批主播,而这些主播也直播开始带货,不少人因为冲动消费买了一些质量很差的商品,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市场监管总局点名直播带货,下面就跟随见闻坊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直播带货被点名,直播带货质量怎么样。

市场监管总局点名直播带货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称,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时表示,直播带货已成为众多电商升级的新突破口,去年有关直播带货的投诉同比增长357.74%。

据悉,2020年关于“直播”的投诉举报迅速增长,产品质量疏于把关、使用“极限词”等引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售后退换货难以保障等问题层出不穷。2020年,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投诉举报2.55万件(“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8成,同比增长357.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5.53万元。

根据2021年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82亿,66.2%的直播电商用户购买过直播商品。

2020年出现了多起直播带货的纠纷,其中“辛巴燕窝”事件更是一度多天占据网络热搜话题,最终辛巴表示退货并赔偿消费者。不过直播带货问题依然不断,在中消协近日发布的报告中也提到了直播带货问题多。

直播带货野蛮生长,维护行业生态还需加强监管

3·15到了,南都民调中心消费舆情与公众生活研究课题组对直播带货投诉展开监测分析。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直播带货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售后、商品质量、虚假/误导宣传以及客服态度等四个方面。

南都课题组梳理了一下,在总共1371条投诉中,商品售后方面的问题最多,有782条,占比达57.04%;36.40%的投诉者反馈自己在直播间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31.29%的投诉者反馈自己遭遇虚假/误导宣传;10.50%的投诉者表示自己遇到的客服态度欠佳,反馈客服打太极的投诉则时有发生。

作为一种崭新的卖货方式,近年来直播带货的发展可谓迅猛。究其原因,直播带货的形式多样,主播们不但常常“现身说法”,而且还会邀请当红明星艺人互动,具备一定的娱乐因素,消费者从购物中得到的乐趣非线下可比,因此迅速成为了一种新的业态。

一种新的消费形态,如果能够受到消费者的追捧,促进产品的销售,当然是皆大欢喜。遗憾的是直播带货贵为新业态,但乱象也不少。有主播为没有资质的商品销售者带货,也有主播所带货的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更有主播在带货过程中虚假宣传、隐瞒事实、夸大功能、欺诈消费者,至于售后没有保障、投诉维权无门,就更是消费者常常会陷入的“大坑”。

平心而论,一个新业态的发展,在最初难免会有一段“野蛮生长”的经历。面对乱象,无须惊慌失措,更不必一棒子打死,重要的是看准症结,找到解决的办法。

鉴于直播带货中出现的问题,提醒消费者在直播狂欢中保持适度清醒,无疑是必要的。南都披露,过百位投诉者在投诉内容中,提到了“便宜”“低价”“赠品”一类的词汇,可见不少消费者是冲着价格低廉或有额外的赠品而来,其消费有一定的盲目性,而这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正好为商家所利用。

也可以适当发挥“职业打假人”的抑制作用。职业打假人出手,往往做足了法律和质检等方面的功课,他们的“挑刺”,对理不直气不壮的商家和主播是一种威慑。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立规矩、强监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直播带货的监管成为一个热点话题。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直言,直播带货监管的相关标准和制度相对滞后,是导致行业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

客观地说,行业的规矩正在立起来。国家网信办2020年11月起草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视频直播活动促进农产品直播营销健康发展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做好农产品直播营销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题在于,一方面这些新立的规矩要发挥作用尚需时日,另一方面,对直播带货进行监管牵涉到很多方面,而目前的监管制度和体系仍欠完善。

针对直播带货的行业特点,如何量身打造一套符合实际的监管体系?两会上代表们建议,监管的指向应该包括平台、主播和商家。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行为加强监管,而电商平台应规范自身平台支付和订单跟踪系统,建立完备的售后机制,约束主播,则不妨通过实名制认证、内容审核、信用等级管理、黑名单等一系列制度进行规范。

代表的建议可行,但要全部落实显然不太轻松。好在当下对直播带货这个行业的认知不乏共识,“不能让乱象毁了一个新业态”,这一点人同此心。在这样的共识之下,无论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为了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接下来祭出霹雳手段相信一定是顺理成章之举。

直播带货、长租公寓、“消费贷”……这些新型消费问题被点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经济活动和消费生活受到影响,反映在消费投诉上,也出现了新问题新情况。

《2020年度广东省消委会系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简称《报告》)显示,疫情改变了消费需求及方式,旅游、医疗相关行业投诉增多、变化快。

与此同时,直播带货、消费贷等新消费纠纷不断涌现,合同纠纷、网游纠纷等传统领域也出现了新问题。

医疗类:一季度曾出现哄抬价格、限量限购、延迟发货等情况

《报告》显示,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疗、旅游等相关领域投诉快速增多。

2020年全省消委会系统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计7276件,同比增加114.32%,为增长最快的投诉类别。

该类投诉主要问题有:

一是价格,消费者投诉口罩、口服液、消毒液等与疫情消费相关的商品缺货,少数商家趁机哄抬物价或限量限购;

二是商品质量,消费者投诉一些无良商家,趁机销售“三无”或劣质产品,虚假宣传医疗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的功效;

三是发货,消费者投诉网购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迟迟不发货甚至无故被商家砍单等问题。

“以上情况集中出现在第一季度,随着生产和监管力度加大,相关矛盾得到遏制,从第二季度开始,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大幅下降,市场逐渐恢复,总体向好。”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介绍。

出行计划被打乱,旅游、住宿、票务相关投诉增加

除此之外,受疫情影响,部分消费者的旅游出行计划被打乱,导致旅游、住宿和票务等方面的消费投诉增加。

数据显示,2020年旅游类投诉共5711件,同比增长12.29%。

主要问题有:

一是消费者取消旅游行程后申请退款时,遭遇商家无法及时联系、商家拒绝退款或要扣除高额手续费等情况;

二是涉境外机票退改签或境外旅游退费无统一标准,各家企业对同一问题处理方案不同,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三是消费者经与航空公司、酒店方沟通,确认订单可以无责取消,全额退款,但出行服务平台、代理商要求扣除高额手续费甚至拒绝退款等。

食品类:疫情期间出现涨价、强制搭售等情况

2020年另一项不容忽视的投诉类别就是食品类投诉。《报告》显示,2020年食品类投诉共1379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0.04%,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553件,增幅达34.69%。

主要问题有:

一是售后服务,主要是年夜饭、春节聚餐、婚宴等受疫情影响取消,产生定金、预付款纠纷;

二是价格,疫情期间部分蔬菜、肉制品等食品不合理涨价、强制搭售,引发投诉;

三是食品质量,相关投诉5000多件,主要投诉食品变质、过期、掺假等。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新型消费方式和产品也在不断涌现。过去1年,包括预付式叠加消费贷、直播带货消费以及长租公寓在内的新型消费也成为投诉的热点。

预付式叠加消费贷:教育、美容、健身行业普遍

预付式消费投诉频发,而传统的预付式叠加“消费贷”所形成的新营销模式,引发系列投诉和维权难题,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休闲娱乐、健身养生等服务消费领域十分普遍。

主要问题有:

一是商家在宣传产品和服务时,有意淡化消费贷,以“折扣优惠”“先使用,后还钱”等宣传语吸引消费者;

二是消费者通过商家推荐的金融机构贷款预付高额费用,在出现商家提供服务缩水、产品质量差甚至关门跑路等情况时,才发现金融信贷协议中含有各种高额违约条款;

三是消费者享受不到服务却仍需继续偿还金融贷款,蒙受双重损失。

直播带货问题:部分直播商家不兑现承诺

近年,网络消费问题投诉一直居高不下,2020年度互联网服务类投诉104997宗,已经连续两年超10万。除传统网购,直播带货作为一种互动式的营销模式,在创造惊人销售额的同时,带来新的消费问题。

消费者反映:

一是部分直播商家不兑现承诺;

二是推销员夸大产品功效;

三是产品质量差,出现变质、破损、开裂;

四是退货不落实,拖延退款;

五是客服响应不及时,不履行售后义务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长租公寓受关注:“长收短付”引发消费贷

2020年,生活及社会服务类投诉52187宗,比2019年增加17920宗,同比增长52.30%。其中由房屋租赁和租金贷叠加形成的长租公寓问题比较突出。近几年长租公寓因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而炙手可热,快速扩张。因一般租客难以承受一次性缴纳大额租金,消费贷款应运而生。

2020年长租公寓引发消费问题倍受关注:

一是房主不能按时收租,以断水断电断网或上门换锁等方式要求租户搬离;

二是租户缴纳了房租却不能正常享有房屋使用权,面临无处可住的困境;

三是租户要求退租,但商家超时不退还剩余房租及押金,或者以手续费、维修费、折旧费、代收水电费等理由,克扣消费者租房押金;

四是以“租金贷”交纳房租的租客,“被”退租后即使无房可住仍需按月还贷。

传统消费新问题:新车“标准”成争议

新型消费纠纷陆续出现的同时,不少传统消费也出现了新问题。

1.新型合同纠纷增多:

2020年,合同类投诉78366件,占总投诉量19.88%,与2019年相比增加约一倍,在一些传统消费领域中出现了新型合同纠纷。多地消委会接到关于房屋装修合同变销售代理合同的投诉。一些家装企业以低价、优惠诱导消费者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将装修消费变成产品代理,将消费者变成销售代理方,以此逃避法律约束,变相增加消费者责任和风险;事后又以各种理由要求增加费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此类投诉,因消费者在证据上处于不利地位,而成为维权难点。

2.网游纠纷热度不减:

网络游戏是近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2020年相关投诉持续增长,全年投诉近3万件,同比增长约80%,网络游戏充值、退费、游戏体验和游戏账号等问题最为集中,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投诉占比近一半。由于大部分网上消费的支付环节缺乏身份确认程序,部分家长也未妥善保管手机和支付密码,一些未成年人借机冒充成年人身份上网,不受“限玩、限充、宵禁”约束,导致相关投诉增多。该类纠纷由于责任难确定、退费难落实,家长意见大,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3.汽车投诉出现新情况:

2020年全省交通工具类投诉有17545件,比2019年减少6530件,纠纷有所下降,但汽车销售投诉依然较多,售后服务、合同和质量问题合共超14000件,占据该类投诉前三,反映汽车领域问题仍然突出。同时,该领域还出现新情况,如对于“新车”标准的争议,部分消费者发现新车有维修痕迹,不认可,商家却坚持车辆只要符合出厂标准,个别小的维修不影响“新车落地”,由此引发对“新车”标准的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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