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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一露天废品收购站着火

时间:2021-05-08 09:24:09 来源:见闻坊 作者:潇潇

火灾是当今社会当中常见的灾害之一,它极大的危害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有报道称,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露天废品回收站就发生了一起火灾,据了解到目前火势已经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对此想要了解更多的话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北京朝阳一露天废品收购站着火

北京朝阳一露天废品收购站着火1

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支队官方微博8日发布一则警情通报:2021年5月8日4时59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报位于朝阳区化工桥外冒烟的警情,现场为一露天废品收购站的废品起火,无人员被困伤亡。

警情发生后,北京市119指挥中心随即调派朝阳支队豆各庄、垡头、十八里店、老君堂、周庄、通州支队台湖、开发区支队博兴路、经海路等13个消防站51部消防车23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总队、朝阳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到场指挥。

现场为一露天废品收购站的废品起火,无人员被困伤亡,目前,消防员正在处置当中。如出行化工桥康化路、化工路等路段,请提前避开绕行。

在火灾现场如何进行自救逃生

北京朝阳一露天废品收购站着火2

( 1 )要镇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盲目追随。当人的生命突然面对危难状态时,极 应就是盲目追随其后,如:跳窗、跳楼、逃(躲)进厕所、浴室、门角。突遇火灾时,首先 应当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利用自己平时掌握的消防自救与逃 生知识,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撤离时要注意,不可搭乘电梯,因为火灾时往往 电源会中断,会被困于电梯中,应从安全楼梯进行逃生,最好能沿着墙面,当走到安全门时, 即可进入,避免发生走过头的现象;尽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 则应当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 2 )不要因为贪财而延误逃生时机。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 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自己的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 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忌重回险地,自投罗网。

( 3 )做好简易防护,匍匐前进,不要直立迎风而逃。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 防止烟雾中毒,防止窒息。为了防止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用水打湿蒙鼻、匍匐撤离 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

( 4 )找好避难场所,固守待援,不要向光朝亮处奔。如各种逃生路线被切断,应退居 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 引起别人注意,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切忌向光朝亮,这是在紧急危险情况 下,由于人的本能、生理心理所决定,人们总是向着有光、明亮的方向逃生,光和亮就意味 着生存的希望,它能为逃生者指明方向道路,避免瞎撞乱撞更易逃生,但这时可能电源已被 切断或已造成短路、跳闸等,光和亮之地正是最危险之处。

( 5 )缓降逃生,滑绳自救,绝对不要冒险跳楼。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 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

废品收购站因物品堆放不当导致间接失火应承担什么责任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一、概念不同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犯罪主体不同。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三、客观方面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

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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