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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现在怎么处理

时间:2020-11-23 13:47:16 来源:见闻坊 作者:欣欣

据最新消息报道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当庭认罪,据了解在此前黄之锋被香港警方拘捕,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是反感港独分子的,而且也是不予许这些事情发生,黄之锋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止蒙面规例》,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 当庭认罪

据港媒报道,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周庭三人相关案件。他们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鼓动包围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周及林均承认所有控罪,控方表示就黄之锋被控的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不提证供起诉,黄之锋承认其他2项控罪。

3名被告均为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22日晚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讯会跳过审讯阶段,不会传召证人和争议案情,直接进入结案陈词。他声称,3人被判入狱也不感到意外。

据此前报道,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周庭承认控罪并同意案情后,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将其案件押后到审讯的最后一天再讯,届时再求情和判刑。而当时,黄之锋与林朗彦并不认罪。

早前《人民日报》评论称,“香港众志”这一组织打着“聚众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势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祸港“新生代”。“众志”主张“自立”但内外勾结,假托“自决”,对网民颠倒黑白,对青年极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独”活动。“香港众志”曾因“自决纲领”不符基本法而断绝议会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然而攀上“洋主子”,为这些弃子提供了“废物利用”机会。从拜见外国政要并索要合影,到乞求美国国会通过涉港法案,再到窜访外国卖惨乞怜、寻求外力插手援助,是他们最常用的套路。

黄之锋被香港警方拘捕

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24日被香港警方拘捕,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止蒙面规例》。

记者从香港警方了解到,2019年10月5日,有大批人士在香港铜锣湾一带集结,并且游行至中环。该集结并没有按照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所规定通知警务处处长,属于未经批准集结。

警方表示,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经深入调查及咨询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意见后,于24日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年龄分别为23岁及74岁,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23岁男子亦涉嫌在该未经批准集结中违反《禁止蒙面规例》。

警方指出,两名被捕男子将被落案控告相关控罪,案件将于9月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现在怎么处理?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对“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头目黄之锋等高调赴外国卖港的行为,香港多名政界人士批评,黄之锋和外国势力里应外合,抹黑香港以及“一国两制”,其厚颜程度更胜其“前辈”,相信他的汉奸所为,必被全港市民唾弃。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批评,黄之锋是明目张胆地勾结外国势力,与对方“唱双簧”,企图搭建平台,让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进而通过香港作为拖中央政府后腿的桥头堡。

他形容,黄之锋这种出卖香港以至国家的行为十分可耻,实在枉称中国人,“如果他这么不喜欢自己的国家,那就请他离开,去他口中所向往的地方,不要留在香港破坏社会”。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指,现在,黄之锋大摇大摆地勾结外国势力,抹黑特区政府以至中央政府,让外国势力以各种借口公然插手香港事务,拖中央后腿,但相信大多数市民都已识破其诡计,予以唾弃。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形容,黄之锋卖港言行早已罄竹难书,特别是暴徒连月大肆搞破坏期间,他厚颜无耻和外国势力里应外合,煽动、纵容暴徒大肆破坏,令大部分香港市民都十分愤怒,其厚颜程度更胜其“前辈”,包括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人。

他直指,黄之锋这个分离分子,竟获安排与德国外长会面,实非一般政党或政治领袖可享有的“礼遇”,足证明黄之锋是外国势力的一枚棋子,扮演的是“骚扰”的角色。他相信有朝一日,在黄之锋失去利用价值后,将会被“用完即弃”。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强烈谴责黄之锋乱港祸中、数典忘祖的行为,并要求美国应早日收回其乱港黑手,先管好自家事务,勿忙外忘内令人耻笑。

葛佩帆表示,广大香港市民也要看清真相,就是这些对外唱衰香港甚至叫外国制裁香港者,是从根本上损害香港利益,破坏香港声誉、形象及经济,最终受苦的都是香港广大市民。当前,香港面对内忧外患,只有放下仇恨、团结一致,才能解开困局。

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被判刑13.5个月

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三人于上周当庭认罪,并被全部还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

据此前报道,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项罪名。控方指出,案发当日,黄之锋在警总外扮演领导角色,发出指示、带领叫口号。

黄之锋11月22日晚曾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他声称,3人被判入狱也不感到意外。

早前《人民日报》评论称,“香港众志”这一组织打着“聚众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势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祸港“新生代”。“众志”主张“自立”但内外勾结,假托“自决”,对网民颠倒黑白,对青年极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独”活动。“香港众志”曾因“自决纲领”不符基本法而断绝议会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然而攀上“洋主子”,为这些弃子提供了“废物利用”机会。从拜见外国政要并索要合影,到乞求美国国会通过涉港法案,再到窜访外国卖惨乞怜、寻求外力插手援助,是他们最常用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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