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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一案在中国怎么判

时间:2020-12-10 17:58:34 来源:见闻坊 作者:贝贝

相信看过电影素媛的朋友都深有同感,那就是罪犯判刑太少!强奸幼女并且导致幼女终身残疾最后居然只判刑12年有期徒刑,并且对于肖像权还有保留,这实在让人太愤怒!12月13日素媛案罪犯赵斗淳就要刑满释放了,对此不少朋友都在好奇素媛一案在中国怎么判,那么素媛案在我国怎么判刑呢?素媛案在中国会是死刑吗?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素媛一案在中国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的普通刑罚是三到十年,但是如果有奸淫幼女且情节恶劣的,或者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即被定义为幼女。而“素媛”被侵犯时,年仅8岁。在素媛案中,赵某淳犯了奸淫幼女的罪行,甚至导致被害人终身残疾,这也已经达到了重伤的级别。在舆论的压力之下,一般不会有轻判的可能了。

关于醉酒的问题我国刑法也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4款中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虽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而且,这种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的,所以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实施犯罪行为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醉酒后实施强奸行为的,也一样按照强奸罪进行处罚,并不会有像素媛案一样的从轻处罚的结果出现。在我国《刑法》中,这种醉酒指的是生理性的醉酒。

病理性的醉酒则被归结到了精神病的范畴。作为一个神志正常的人,理应知道醉酒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在享受酒精带来的快感的同时,也同样要承担可能因此而带来的后果或者是代价。再者说,喝醉与否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也是同等的,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并没有因为醉酒而减轻。

同时,对于素媛案中的罪犯赵某淳来说,他并不是第一次犯罪,在之前有着17次前科,按照我国《刑法》,是会得到从重处罚的。而且,这里我们还要说明一个问题:从重处罚不等同于加重刑罚。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

在《刑法》第65条第1款中就说明了,累犯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并且与之相反的并不是从轻处罚,而是不从重处罚。加重刑罚是在指数罪并罚的时候,可以在所判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且能够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

因此,在我国,赵斗顺的罪行,起步就是十年有期徒刑,像他作为有17次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他将8岁小女孩绑架到家中侵害,还造成小女孩终身残疾的罪行,再加上他在社会乃至国际上造成了如此大的恶劣影响,他基本上就是无期徒刑,搞得不好就是死刑。

顺带一提,赵斗顺事件案发时,韩国公开特定暴力犯罪嫌疑人面部的法规尚未出台,因此,赵斗顺如今的面相无法得到有效公开。万般无奈之下,2019年4月24日,韩国MBC电视台公开了”素媛案“凶犯赵斗顺被抓时候的长相。这还是节目组反复权衡后做出的选择。节目组给出的理由是认为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至于十二年后的赵斗顺的长相,在他即将出狱的新闻引起社会持续的震动后,韩国人民只能得到一张模糊的照片。

这种不能公开犯罪嫌疑人肖像的情况在我国是不存在的。从平时看普法新闻就可以感发现,一些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就是公开的,由此可见,我国向来是把人民安全放在罪犯的肖像权之上的。

2020年最新出台的《民法典》关于肖像使用权是这样规定的:“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其中第三条就明确指出: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因此,且不说赵斗顺在我国不仅走不出监狱,他的肖像也完全可以被公开,也不至于像韩国这样要在他的家乡安装上千个摄像头。

可以说,《素媛》的悲剧,揭露了韩国国家司法的阴暗面。像赵斗顺这种人渣,在韩国居然只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而且还不能公开出狱后发生了很大变化的肖像,这正是韩国司法体系积重难返的体现。

东北“素媛案”罪犯被判死刑

8月29日晚,哈尔滨刘某国将4岁女童周某某从家门口骗走一夜未归,导致女童全身多处重伤下体撕裂。第二天被54岁男邻居刘某国送回家。

女童父亲称孩子被送回时,全身多处受伤,裤子上有血迹。12月2日,刘某国被判死刑。法院认为,被告人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4岁的幼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20年8月29日晚,刘某国将四岁女童周某某从周某某家门口骗走,挟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挡下排水沟内,不顾周某某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周某某,致周某某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四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严重损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2月2日,刘某国被判死刑。法院认为,被告人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4岁的幼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国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消息传到韩国,由于此前韩国也发生过类似的强奸幼童的“素媛案”,所以此案件在韩国也受到不少关注,被多家韩媒报道,并引发韩国网友热烈围观和讨论,而其中一个很突出的声音是:“向中国学习”。

韩国《亚洲经济》3日发布了以此为题的报道,将该案与韩国电影《素媛》原型案件相对比:“2008年性侵年仅8岁女童素媛,并导致女童终身残疾的赵斗顺只被判了12年;而中国性侵4岁女童的男子却被判死刑。”

在此条新闻下,不少韩国网友为中国这一案件的宣判叫好:“对啊!就应该这样!”“痛快。”

不少网友同时也质问:“和赵斗顺一样,为什么赵斗顺没被判死刑?”“赵斗顺也应该被判死刑。”“赵斗顺应该在中国接受审判。”“我们国家的性犯罪垃圾应该送到中国被判死刑。”

还有网友自发给中国鼓掌,表示应该向中国学习。“这种应该向中国学习!!!”“这个我们国家也应该学习。”“真的要给中国鼓掌!!”“我们也应该做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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