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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打击算家庭暴力吗

时间:2021-01-20 11:35:30 来源:见闻坊 作者:贝贝

在老一辈的育儿观念中讲究“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不听话?先打一顿再说。不过现在的家长还能延续棍棒教育吗?当然不行了,如今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务事”了!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交审议,其中明确提到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那么家庭暴力有哪些形式呢?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据悉《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方面,《条例》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注重言传身教、因材施教、平等沟通、严管厚爱,理性帮助未成年人确定成长目标,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念、性情品格、生活习惯和行为模式。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参与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亲子陪伴活动,通过家庭会议、谈心交心、通信通讯等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该《条例》还明确,家庭教育不得采取溺爱、威胁、禁闭等不适当的方式,且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对于与未成年子女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条例》提出,父母应保持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团聚和电话、书信、新媒介等方式,及时掌握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针对性地对子女开展家庭教育。

督促幼儿园、中小学建立家长学校

学校在家庭教育中起到重要指导作用,如今不少家长也在教育中存在“不会教”的问题。《条例》提出,督促幼儿园、中小学等学校建立家长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对于家长学校的功能,《条例》予以明确。幼儿园、中小学等学校应建立家长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学生的特点,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咨询和辅导,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社区家长学校,面向村民、居民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和指导服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我们现在在家庭教育中经常不知道怎么与孩子沟通。”市民王女士是位二胎妈妈,得知将成立家长学校后表示很赞同,“对于家长而言,如果有这样一个平台的话,能给我们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专业的意见,对于我们教育小孩肯定很有帮助。”

政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为拓宽家庭教育学习途径,为家庭教育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指导服务,《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依托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场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家庭教育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负责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宣传,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为建设家庭教育工作队伍,《条例》还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人才培训计划,依托有条件的高校、研究机构或者互联网平台等,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和师资培训,编写家庭教育读本,开发培训课程,组织妇联和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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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家庭暴力有下列表现形式:

1、身体暴力。就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精神暴力。就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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