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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份进口车厘子表面核酸阳性

时间:2021-01-22 17:50:08 来源:见闻坊 作者:佳佳

江苏无锡是低风险地区,目前并没有新冠确诊病例,但近日有消息报道称,无锡一份进口车厘子表面核酸阳性,并且已经分销入流进入无锡市内多地区,现在当地正在对涉疫货物进行追溯工作。那么,江苏车厘子核酸阳性具体怎么回事呢?大家可以和见闻坊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哦~

无锡一份进口车厘子表面核酸阳性

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日发布《情况通报》,就该区发现进口车厘子内表面核酸检测呈阳性一事对外进行说明,回应社会关切。

21日下午,一份《关于梁溪区彬越农产品经营部阳性车厘子涉惠山区的协查函》(下简称《协查函》)在网上流传。《协查函》中称,通过第三方检测和梁溪区疾控中心复核,梁溪区彬越农产品经营部经营的进口车厘子(生产日期:2020.12.18)内包装样本核酸检测呈阳性。

《协查函》中还提到,涉事批次的货物已分销流入无锡市惠山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梁溪区将涉事货物情况通报给惠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请该指挥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货物追溯和相关管控工作。

22日发布的《情况通报》中则提到,1月21日,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进口食品开展常态化监测中,发现一份进口车厘子(生产日期:2020.12.18)内表面核酸检测阳性。涉事批次的货物已流往无锡市内梁溪区、惠山区和滨湖区。

记者22日从无锡市梁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协查函》中提到的车厘子与《情况通报》中提到的车厘子为同一批次货物。

《情况通报》中还提到,无锡市梁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已及时落实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剩余食品封存、环境全面消杀等措施,梁溪区、惠山区和滨湖区三地共采集环境、物品、人员标本19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情况通报》中,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呼吁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在人员密集场所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违法必受重罚!江苏多人散布疫情谣言被抓

据海门发布,1月15日,海门本地微信群中流传的一条消息,引起了群众的恐慌。经核查,此消息漏洞百出,并不属实,系谣言!

警方发现该条谣言后,第一时间全力开展工作,通过科技+人力,巡线追踪后终于找到了始作俑者——陶某(男,39岁,海门人,有犯罪前科),并于1月16日15时将其抓获归案。等待陶某的,是法律的惩罚。

据陶某(男,39岁,海门常乐人)交代,1月15日下午,他在网上看到了泰州姜堰区发布的一条《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故意把这条消息改编后,转发给了朋友张某。

张某(女,35岁,海门三厂人)收到这条消息后,并未核实消息真假,随手转发给了正在和她微信聊天的施某。

施某(女,40岁,海门悦来人)判断消息不属实,但还是转发给了她的2位微信好友。在好友未回复的情况下,她直接把这条消息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由此,这条谣言被广泛转发,引起了海门本地群众的恐慌。

面对警方的询问,3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认识到了自己行为产生的社会危害,表示十分后悔。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陶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八日,施某被拘留四日,张某被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必受重罚!

江苏省发出冬春季疫情交通防控通知

省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组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强化“两站一场一码头”等重点领域和城市公共交通、港口船舶疫情防控,强化进口冷链和进口高风险地区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抓紧、抓细、抓实冬春季疫情交通防控工作。

省交通防控组要求,各地各单位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制,暂停始发或终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该区域上下客。要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苏人员排查和转运,督促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客运码头严格实施消毒通风、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分区分级客座率控制、“苏康码”核验、卫生清洁、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措施,设立巡查监督岗,节日期间加大消毒频率、增加室内通风量、延长通风时间。在“两站一场一码头”特别是汽车客运站设立接驳转运工作专班,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接运。

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巡游车、网约车等运输工具严格落实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防疫措施,严格实施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旅客佩戴口罩乘坐等制度,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核酸检测;督促和指导港口码头经营单位、航运公司、游轮公司、登轮作业单位规范作业程序,同时保障好船员的生活物资供给,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在进口冷链和进口高风险地区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方面,要积极推动相关车辆和运输信息纳入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体系,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的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加强冷链食品包装的消毒,落实单证查验、信息登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同时,省交通防控组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在春运期间将道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等一线从业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从事进口冷链物品作业的司机、搬运装卸工、船员、引航员、港口作业等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力争春运前实现“应接尽接”。

江苏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1月21日,省委常委会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紧接着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作了研究部署,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工作要求,严防疫情反弹,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即将到来,全省上下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可知可控、精准防控”,坚持“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做法,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我省相关要求。

会议明确了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强调要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落实好返乡人员出行前7天核酸检测等要求;要加强室内聚集性活动管控、户外聚集性活动监管和交通场站防控措施;要做好外防输入工作,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等监管检测措施;要严格管控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苏人员,加强流调溯源工作;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要畅通信息报告机制,健全相关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人员、物资、设备等保障,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疾控、医院、公安、交通等都能迅速响应、快速果断处置。

会议指出,要针对就地过节人员和正常生产企业比往年增加等新情况,注重把防疫情与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一是要切实抓好保供稳价。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做好生产调度、物流运输和终端销售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对就地过节的人员,各地要加强关心关爱,并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确保大家过一个温暖舒心的春节。二是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常态监管,相关岗位要确保有人管事、应对及时。特别是要加强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三是要切实抓好社会稳定。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和闭环管控,精准把握、主动防范各类潜在风险,严厉打击破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加大处置力度,及时稳妥化解。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各负其责,坚决落实好省委的安排部署,同时要带头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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