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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时间:2021-02-22 15:16:06 来源:见闻坊 作者:佳佳

如果身体严重超负荷的话很有可能会发生猝死的现象,近年来网络上报道的猝死案件也不在少数,据最新消息报道,去年10月份上海一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 家属索赔140万,但公司认为他当时还处于试工阶段,只能进行适当补偿。那么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呢?大家可以和见闻坊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哦~

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 家属索赔140万

新入职的员工刚上岗没多久就猝死,这算不算工伤?据上海法治报,2020年10月,上海金山区朱泾镇某防护用品公司由于工期紧张,通过松江一家中介公司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伟。李某伟当晚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但两个小时后,他突然晕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

工友发现后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立马实施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伟的家属得知噩耗后,找到公司负责人要求赔偿。家属认为,死者受雇于防护公司,在岗位上猝死,公司于情于理都应为其死亡承当责任,要求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但公司负责人表示,李某伟刚到岗仅仅两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公司也未安排重体力劳动,是员工身体原因导致悲剧发生。因此,公司并无过错,只能从人道主义给予适当补偿。

参与此次劳动争议的调解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判断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基于用工这个客观事实。李某伟到岗工作2小时实际已与防护公司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公司负责人坦言,目前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维持下去都相当困难,如今连房租都交不起了,此事对公司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希望死者家属充分理解,公司并不是要逃避责任,是迫于现实的无奈之举。

朱泾镇司法所副所长朱文接受采访表示,“这个厂确实没有这么多流动资金,也负担不起。后来我们咨询了相关社保部门之后,发现是可以走工伤的渠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该案件工伤的认定,王之焰律师透露,“两小时就猝死,其中恐怕会有其他因素,会成为争议的焦点。”

不少网友在该热搜话题下评论称,入职两小时就猝死,是不是本身存在疾病隐瞒不报;也有网友表示,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入职体检,要求体检报告,摊上事属于公司的过错。

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前,通常都会被要求做入职体检。对于单位而言可以及时发现拟录用人员是否身体存在潜在病患,从而降低招录人员医疗期或音工伤风险,对于员工而言也可以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最终该案件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李某伟家属愿积极协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公司也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款。据朱文透露,工伤赔偿将在100万左右,90多万是通过社保走工伤保险,另有五万是公司在能力范围之内的人道主义补偿。

延伸阅读: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能按工伤理赔吗?

阿龙曾长时间连续加班,一天又加班到近21点回家后出现身体不适,凌晨送医终告不治。公司为所有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于是在对阿龙家属进行相应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后者以该险种应基于工伤为由拒赔。

此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审判人员认真搞清楚案件的每一个细枝末节,最终认定阿龙的死亡与工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属于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判决被告支付5万元理赔款。

法官说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须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两个基本条件,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还须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

法官表示,法律对工伤认定设置严格标准,以此防止工伤的认定过于草率,从而在更大范围内有效保护绝大多数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全有必要。

不过,对工伤认定设置严格的法定条件,并不意味着工伤的认定只能机械适用法条。

本案中,阿龙的死因为心脏呼吸骤停,原因不知,尸体已火化,不再具备鉴定条件。尽管其长时间加班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未能形成证据优势,无法得出阿龙加班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直接的因果关系的结论,但该因果关系亦无法排除。所以法院认定其死亡与工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属于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

法官进一步指出,眼下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都处在不断地动态变化中,特别是线上工作模式兴起,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工作模式,这也给传统工作模式下的工伤认定标准带来挑战。

工伤赔偿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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