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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时间:2021-04-25 13:53:21 来源:见闻坊 作者:潇潇

商标对于一个品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起起关于恶意注册商标的案件,就在今天的记者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向公众表示,将会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对此想要了解更多有关资讯的话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何志敏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

何志敏介绍,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恶意注册主要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和不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就是“傍名牌”“蹭热点”以及抢注国家重大工程名称、公众人物姓名等;另一种是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就是“不用先囤”,大量囤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

“这两种行为都存在很大社会危害。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比如大家都知道的‘丁真’商标被抢注,就是有人图谋不当利益,从而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的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商标的恶意囤积行为,比如前段时间我局驳回的某公司300多件商标注册申请,则是对市场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何志敏说。

何志敏指出,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中。

二是准确进行识别。通过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三是开展分类处置。对于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比如恶意抢注“雷神山”“清澈的爱”等商标的行为,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让相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全社会的声讨。“2018年至2020年,我们累计驳回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了15万件。”

四是组织专项打击。在去年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约谈了2950家代理机构。上个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推动各地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震慑。

何志敏称,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加大遏制和处罚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促进中国品牌建设,不断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恶意注册商标怎样认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及时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1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扩展阅读:国知局:过去三年累计驳回商标恶意抢注和商标囤积15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4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表示,恶意注册存在两种情况: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恶意囤积,包括丁真商标被恶意抢注等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及时打击商品恶意注册行为。何志敏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了完善法规,对商标注册进行准确识别,开展分类处置,对恶意抢注快速驳回并曝光。2018-2020年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商标囤积15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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