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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辱骂乘客被拘

时间:2021-06-09 11:39:16 来源:见闻坊 作者:欣欣

虽然说我们在日常坐车的时候可以给老人家让座,但是也是要被别人尊重的,近日“北京一女子在公交车上指责谩骂他人”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据最新消息报道大妈嫌让座慢辱骂乘客被行拘,那么大妈辱骂乘客被拘是怎么回事,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大妈嫌让座慢辱骂乘客被行拘

近日,“北京一女子在公交车上指责谩骂他人”的视频在网络热传。6月8日晚,北京公交警方发布通报:警方经工作查明,5月27日8时许,闻某珍(女,63岁)在乘坐856路公交车期间,多次使用歧视性语言谩骂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查获后,闻某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改。目前,闻某珍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网传视频显示,这名大妈自称肢体残疾,因为车上一年轻女孩没有第一时间给她让座,而大声指责,自称是“正黄旗”,言语间歧视外地人。大妈的行为,令同车乘客感到气愤,也受到网友的指责。

人都有气儿不顺的时候,再有素质的人也难免有时失控,所以公共场合发生点口角,在所难免。但这名大妈在公交车上的一番话,之所以招致公众一致谴责,就在于她的话已经越过了必要的限度,涉嫌地域歧视,言语粗俗不堪,不仅刺耳,而且扎心。别人让座慢了一点就要破口大骂?就算是没有让座,又跟是不是外地人有什么关联?大妈从哪里来的盲目优越感和出言不逊的狂妄自大?暴露了自己的素质,也败坏了首都形象。

其实,自称“北京首都我的家”的大妈,代表不了北京人。作为祖国的首都,又是世界级超大型都市,北京的包容性首屈一指,北京市民的高素质更是毋庸置疑。当时在车上,就有北京乘客听不下去,说道:“就您还北京人儿呢”,“我觉得您太丢北京人脸了”。

大妈因为在公共场合使用歧视性语言谩骂他人被行政拘留,实在是咎由自取。这一事件也提醒所有市民,北京是每个北京人的北京,北京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市民的维护。别逞一时嘴快,丢了自己的脸,也丢了北京的面子。

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

在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也可能受到惩罚。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应当指出的是,一般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了民事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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