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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污水预计持续排放20至30年

时间:2021-08-28 11:59:22 来源:见闻坊 作者:肖肖

相信大家都知道日本往海里排放核污水这件事吧,据新闻最新报道日本核污水预计持续排放20至30年,这一消息引发了全世界的关注,一些国家抵制日本这样的行为,对此大家想知道日本核污水入海排了吗?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日本核污水预计持续排放20至30年

受2011年发生的大地震及海啸影响,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1至3号机组堆芯熔毁。截至今年3月,该核电站内已产生125万吨核污染水,且数量仍在增加。日本政府今年4月决定,将核污染水经过滤、稀释后排放入海,排放将于约两年后开始,预计将持续20年至30年,直至废堆工作完成。

据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已决定通过海底隧道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至近海。

日本政府今年4月决定,将核污染水经过滤、稀释后排放入海,排放将于约两年后开始,预计将持续20年至30年,直至废堆工作完成。

日本政府和东电研究过两种核污染水排放方案:一是通过海底隧道排放至距离核电站1公里左右的近海,二是直接从沿岸排放。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政府与东电已决定采用通过海底隧道排放至近海方案,理由是这种排放方式更易让核污染水在海洋扩散。

日本决定将123万吨核污水排入海,这波操作并非首次!中国回应了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太平洋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巨大海啸,同时伴随地震和海啸而来的还有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事故。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阴影犹在、善后艰难,福岛核电站泄漏所产生的上百万吨核污水该如何处理,一直是悬在日本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若是处理不慎,便会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

日本123万吨核污水即将排入海!中国发声:请慎重决策

据日本时事通讯社报道,4月9日,日本基本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入大海;4月13日,日本将就这个决定召开内阁会议,正式做出决定。随后,中国方面发声,称日本应当秉持对本国国民、周边国家以及国际社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深入评估福岛核污水排入大海可能带来的影响,主动及时地以严格准确、公开透明的方式披露信息,在与周边国家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慎重决策。

报道指出,日本此举势必引起日本渔民以及国际社会的反对。4月7日,日本全国渔业协会会长岸宏也重申反对日本将核污水排放入海的设想。早在2015年,东京电力公司曾向日本全国渔业协会作出“不轻易向海洋排放核污水”的书面保证。但现在为何出尔反尔?

日媒分析,很大原因是受地皮制约,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中核污水储蓄罐即将达到上限。目前东京电力公司储存的核污水达到123万吨,每天还在新增140吨污染水,该公司估算到2022年9月将达到储存罐上限的137万吨。

所以日本才考虑将大量储存的核污水排放入海,预计需要两年时间进行排放准备工作,现存约123万吨污染水全部处理并排放完需耗时约30年;还称在依据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将福岛核事故中的受污染水稀释后排放入海,不会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造成影响。

百万吨核污水入海将带来什么严重后果?日本这波操作并非首次

那么日本真的因为没有土地可以建新的污水储蓄罐才做出这个“众人声讨”的决定吗?有分析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有大量因辐射量过高而不宜居住的区域,可以在该区域扩建新的储存点;加之目前已经知道10年间核废水的增长量,同时核电站解体时间约为30~40年,今后最多需要新建4500-6000个储存罐,就可以全部容纳核废液,这上千个储存罐完全可以在福岛核电厂周边荒废的广阔土地建成。

不过日本似乎不考虑这个方案。去年秋天,日本曾一度决定将把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水排入大海,但由于各方强烈反对等原因暂时搁置。此前联合国曾发声,敦促日本不要无视在核废料处理问题上的义务,不要借着疫情之机,不经过国际磋商,就强推核废水入海;国际原子能机构也曾表示,日本需要同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积极进行沟通,向所有利害攸关方公布有关核污水排入太平洋的相关信息。

那么这123万吨核污水排入海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日本学者称,福岛周边的海洋不仅是当地渔民赖以生存的渔场,也是太平洋乃至全球海洋的一部分,核污水排入海洋会影响到全球鱼类迁徙、人类健康、生态安全等方方面面。

另据环球时报统计,这十年来日本鱼类产品对华出口贸易金额暴增了近20倍。2018年4月到2019年3月期间,日本出口至中国大陆的鲜鱼高达790吨,同比大增67%。换而言之,一旦日本落实行动,中国乃至全世界消费者都将对日本海鲜避而远之。

更重要的是,国际绿色和平组织报告称,这些核污水中含有放射性同位素氚和碳-14,其中,碳-14作为“人类集体辐射剂量的主要贡献者,有可能损害人类DNA。”事实上,日本这波操作并非首次。2011年4月4日,东京电力公就曾将内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1.15万吨污水排入大海。

日本如执意排核污水入海 沿海各国有权索赔

据日本媒体24日报道,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已经决定“通过海底隧道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至近海”,理由是这样做更容易让核污染水在海里扩散。

如果消息属实,这是日本政府罔顾国内外强烈反对、单方面迈出威胁全球环境安全与民众健康的危险一步。亚太邻国乃至全球沿海国家均有权采取行动,向日方进行索赔!

今年4月日本政府宣布,计划约两年后开始向海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国际社会谴责声如潮。迫于压力,日本政府一方面设法淡化核污染水的危害性,一方面不得不展现出某种愿意合作的“姿态”,比如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调查团年内赴日本进行核污水安全性评估。

但事实证明,日本政府此举不过是“缓兵之计”。正如日媒此次所披露的,日本政府一直在就推进核污染水排放“时间表”进行各种安排。换句话说,日方铁了心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大海排放核污染水。这让世界再清楚不过地看穿其自私自利的真面目以及“两面派”行径。

在福岛核污水处置问题上,日方必须明白,这绝不是纯粹的日本国内问题,也不是日本政客提出设立基金弥补国内渔业损失后,就能为所欲为的。据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分析,由于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核污水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将蔓延全球海域。绿色和平组织核专家曾指出,日本核污水所含碳14元素在数千年内都存在危险,并可能造成基因损害。

可见,日本福岛核污水处置问题,事关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和各国人民生命健康。日方在与利益攸关方和国际机构协商一致之前,不得擅自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如果日方执意妄为,国际社会完全有权利拿起国际法武器,对其进行追责索赔。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进行的活动不致使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并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或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不致扩大到其按照本公约行使主权权利的区域之外”。公约第二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各国应按照国际法承担责任。”

日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缔约国,逃脱不掉其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正如相关国际法专家指出,一旦日本核污染水排放造成严重环境破坏,相关国家可在科学测定本国受害情况的基础上,保留对日本提出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索赔权利。

作为世界上唯一遭受核武器打击的国家,日本理应对核辐射和核危害有着超越他国的深刻认知。但日方迄今在核污染水处理问题上的态度和行动说明,它绝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而是存心不良、自私自利的国家。那些挑战国际法理、道义和良知的日本政客倘若一意孤行,必将留下历史骂名,遭到正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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