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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压断老人12根肋骨遭3次起诉索赔

时间:2021-12-20 14:33:23 来源:见闻坊 作者:鱼鱼

医生救人是医生的本能,近日有一名医生在救人时压断了老人12根肋骨,令人没想的是医生在救人之后居然被起诉索赔,还是整整三次!事情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而此次起诉索赔法官判定结果是怎么样的?和见闻坊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当今社会,在路上碰到晕倒或者受伤的人都不敢贸然上前帮助,就怕会被别人讹上。

孙向波和齐老太的事情源于4年前。孙向波毕业于沈阳医学院,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在康平县开了一家药店,日子平淡自足。

2017年9月7日上午,齐老太来到药店买药,途中突然昏倒,孙向波当即给她做心肺复苏,压断其12根肋骨。

同年10月,孙向波接到法院传唤,齐老太将他告上法院,表示需要由他赔偿住院费用近万元,同时待伤残等级评定后,另需赔偿伤残赔偿金。

去年12月,康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法院认为,孙向波在给齐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故而驳回齐老太的诉讼请求。

随后,齐老太一方不服,提出上诉。不久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向波照片)

事情发生后,“做心肺复苏压断老人12根肋骨遭索赔,施救者获法院力挺”的话题引起社会关注,许多人纷纷为孙向波和法院点赞。

孙向波称,他一直觉得自己会胜诉,他认为自己的胜诉是“对这个见义勇为的行为和施救行为,进行了一个法律层面上的依法保护”。

其还称,虽然齐老太起诉他,但是他从不后悔救人,“倾家荡产我也不后悔,虽然她没感谢我,我也不后悔。那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能救活我不救,那就是一个罪人啊,那良心谴责也受不了啊。”

但是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齐老太一方向辽宁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重新审理,维护申请人的诉求。

收到应诉通知之后,孙向波心态特别复杂。“都有点‘上头’了,之前收到法院发来的短信,我以为是案子又怎么了。一瞬间关于案子的种种涌上来,那种难过,那种痛苦,心里挺难受的。”其认为,齐老太的做法都快赶上“纠缠”了。

但令他感到欣慰的是,裁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12月16日,孙向波告诉记者,他和齐老太一案最新裁定结果出来了: 法院驳回齐老太的再审申请。

孙向波称,收到这个结果,他感觉正义得到了维护,“感谢法律。”

其在朋友圈感概到,“正义必胜,辽宁省高法的判决我收到了,现在是2021年12月16日13点33分,此刻我想再一次感谢法律维护了正义。遇到了我还会救,永远向正义出发。”

同时,他非常感谢一路走来支持他的人,“你们那一句温暖的话,一个关爱的眼神都是支撑我走到现在的力量。”

孙向波称,齐老太的做法真的让他“不堪其扰”。如今收到裁定结果,他还是不太平静,因为有点顾虑齐老太会继续“纠缠”,但他非常感谢现在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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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济南市又4月7日上午,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不小心摔倒了,后边骑行的路人赶紧刹车,将他扶了起来,没想到却被讹诈,这名路人心情非常郁闷。

据新闻报道显示,当警察来处理事情的时候,摔倒的男子说道:

后边的路人骑车撞到他了,膝盖都被摔肿了,腿部好几处伤,他就应该赔偿我。

听到自己主动帮忙将他扶起来,竟然遭受了这样的敲诈,路人大声怒斥道:“你明显地喝酒了,骑车不稳,你摔倒受伤了,我先将你扶起来,就赖上我了,这样做真没有意思,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良心。”

同时对警察表示:我不做好人了,他自己摔倒的,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我好心将他扶起来,他现在开始诬赖我,这个社会的好人还能不能做。

而这名男子一直向周边围观的群众叫嚣着自己是被路人撞到的,想博取大家的同情。

最终警察通过监控取证为该男子自己摔倒,最终该男子被批评教育之后放行,而路人看着这名男子一脸抱怨的离开,心情也非常失落。

心存良善,但要学会自保

由于许多人担心因搀扶倒地老人会遭遇讹诈,因此,在近些年来,经常出现倒地老人无人敢于搀扶的现象,从而使多名倒地老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搀扶救助而丧生。

大家都不敢去扶,究其根本原因,承担不起面对扶人的高风险与讹诈的低成本这个风险。这个风险就是做了好事后,被老人诬陷的风险以及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

好心想要做好事,反而回头被讹。

很多时候没有监控作证,就算有监控但是某些老人家属依然会到乐于助人之人的家里、学校、工作单位去骚扰,甚至找媒体或者在网上曝光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对他人造成骚扰,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正是担心扶人后会造成无尽的麻烦,让很多人选择敬而远之,宁可少一事。

搀扶老人或他人的好人行为,能否得到“反被讹诈”的保护,在依赖现场的监控视频、路人的证言、警察的介入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做好自我保护,防止善心之余出现被讹诈的情况。

社会保障好心人的善举得到法律保护

有专业人士认为,一方面,我们希冀司法救济就该发挥力量,鼓励和帮助见义勇为者主张诉讼权益,并且设立绿色通道,为好人提供更为快速有效无偿的司法援助;

另一方面,社会征信系统要对类似讹人行为给予关注,并依据警方最终认证对讹人者给予诚信减分。

也只有司法加强救济与征信实施加减分并举,方能令讹人者付出代价,降低好人助人风险,真正让好人放心行善,也让那些徘徊在“是否反咬一口”路口的摔倒老人及其家人还原理智,构建社会化的救助他人不遭被讹诈困扰的良好环境。

扶起摔倒老人,本是公民的基本素养,而法律也已经明确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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