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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伦还有哪几部待播剧

时间:2022-03-15 17:48:54 来源:见闻坊 作者:鱼鱼

明星是一个收入十分高的群体,近几年因为偷税漏税受到了整改,但收入还是十分可观,今日315邓伦也被爆出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估计他还没播出的剧也不会再播出了。邓伦还有哪些剧未播出呢?邓伦个人名下究竟还有多少资产?和见闻坊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邓伦,1992年10月21日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

3月15日,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以及上海市税务局的调查,发现演员邓伦涉嫌偷税逃税。

之后相关部门调查发现,邓伦在2019到2020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金额高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纳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这个数字相当惊人。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方还是比较积极地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并且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并且还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最终税务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并且处以罚款,一共高达1.06亿元。

邓伦未播剧:

邓伦和倪妮主演的民国剧《夜旅人》,这部剧的原著小说有着相当多的粉丝,原本很多人也期待倪妮的民国旗袍扮相,如今可能也没有后续了。

还有邓伦拍摄的《晴雅集2》,邓伦在剧中饰演一位美强惨角色,该电影在第1部的时候就积累了不少粉丝,邓伦还为该电影演唱了片尾曲。没有想到期待了那么久也没有了。

邓伦还有一部和韩国演员郑秀晶一起演的电视剧《毕业季》,这部剧原定于今年开播,主要讲述了兄弟友谊,以及邓伦饰演的主角和郑秀晶饰演的富家女之间的爱情。

他还和海陆,邱泽合作了由张孝正导演的《杜齐花姑娘》,邓伦和张鲁一,江铠同等人一起主演的主旋律电视剧《燃情大地》也可能受到波及。

以上几部作品的女主角饰演者的粉丝们都表示无妄之灾,也有不少剧粉表示倒霉。

还有网友表示:赶紧查了下邓伦待播剧有没有自己喜欢的女演员,如果这些待播剧都播不了,那和他合作的女演员也太倒霉了。

这个月他还作为嘉宾出现在了综艺节目《明星大侦探》中,想必节目组的后期也只能加班剪辑了。而在下个月,邓伦原本还将参加《密室大逃脱》第4季的录制。

天眼查App显示,邓伦名下有2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2家工作室均为邓伦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

此外,邓伦还和发小们共同创立了火锅品牌“火社火锅”。天眼查App显示,河北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经理均为郭家熙。

不久,该公司投资成立成都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随后,成都火社公司又投资成立重庆社火、上海社火、青岛火社、上海火舍几家公司。

2021年9月,同样由郭家熙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火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值得一提的,上述火社火锅关联公司和邓伦并无直接关联。

邓伦微博回应:

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今天,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影视明星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上海市税务部门近年来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

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税务部门目前确认的邓伦的违法事实包括: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对此,上海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至于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税务部门解释称,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税务部门称,一方面,对邓伦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邓伦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

上海市税务局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这部分款项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因此,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据介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日前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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