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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2-05-05 14:58:23 来源:见闻坊 作者:鱼鱼

当女职工因为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时,生育津贴将会给本人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与产假的工资两方面究竟如何规定的呢?如果休完产假之后辞职可以拿到相关的生育津贴吗?和见闻坊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022年休完产假就辞职能拿到生育津贴吗

休完产假就辞职能拿到生育津贴,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就已经离职,可能就无法里领取到了, 因为从申请生育津贴到确认发,需要2个月的时间。

还有,生育津贴是发到公司账户上的,并不是发给个人的。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注意此条)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

(一)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四) 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五) 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六) 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七) 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生育津贴是国家针对于孕妇做的一定的福利保障。但是孕妇必须需要在保状态,并且该笔资金是打到其用人单位所在的账户之中的,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一般来说是拿不到生育津贴的。所以如果要进行辞职,最好是等到生育津贴拿到之后再进行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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