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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主播评安徽女孩轻生溺亡

时间:2020-12-07 10:26:04 来源:见闻坊 作者:贝贝

近日安徽女孩轻生溺亡的事件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女子在民警注视下,突然冲向深水区不幸溺亡。之后民警被推上风口浪尖,不少网友对民警口头讨伐,为什么作为警察还会让女子溺亡呢?类似这样责问的声音喧嚣在网上。女孩死亡是悲剧,但警察也不是超人不是吗?对此央视主播评安徽女孩轻生溺亡,没有把握的救人就是无谓的牺牲,非常简单的道理,那么大家怎么看待安徽女孩轻生溺亡事件引发的舆论呢?

央视主播评安徽女孩轻生溺亡

近日,安徽望江一名17岁女孩投河自杀,民警的处置备受争议。

在主播说联播栏目中,郭志坚说:挽救一个生命,不应该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围观者下结论总比当事人做决断轻松许多,网络上流传的视频不能代表全貌。与其无端指责,不妨等调查结果。基层警情千变万化,民警背后更需有强大的支撑系统。救生装备是否标配,是否有技能培训。调查结果不是终点,更希望由此做出改变。

安徽女孩轻生溺亡事件

12月4日,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一女子投河溺亡,现场处警民警虽有施救行为但并未成功,现场警力被指施救不力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事发后,有网友质疑现场警力施救不力。12月4日晚,望江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网友反映的民警、辅警在施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该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该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2014年山东省临邑县曾有过一起类似案件,溺亡者家属认为民警接警后,未携带任何救生器械到达现场,派去的民警也不会游泳,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溺亡者家属认为临邑县公安局对于如何施救落水人员没有任何预案,无法开展有效施救,因此将临邑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据该案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31日16时50分左右,原告之子陈某某在临邑县德平镇富丽花园小区人工湖不幸落水,现场人打110报警,临邑县公安局德平派出所派员出警,到达现场后,落水人已沉入水底,派出所民警组织人员进行打捞,并弄来梯子、绳子,于某某到了南面盖楼的地方拿来杆子,民警将梯子顺到水下后想下水,这时群众郭某某说他会水,并下到水中,用杆子将陈某某挑起,将绳索捆到他的腰部,民警及群众把陈某某打捞上岸,经120医务人员确认陈某某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临邑县公安局负有救助陈某某的法定职责。该案中,根据临邑县公安局提交的证据证明,陈某某落水后,临邑县公安局辖区德平派出所民警虽没有携带专业救援工具,也未下水救助,但在现场积极组织人员找来梯子、绳子等工具,并和群众一起将陈某某打捞上岸,经120医务人员确认陈某某死亡,该系列行为说明被告临邑县公安局已经履行了救助陈某某的法定职责。

原告主张被告未对在水面挣扎的陈某某实施救助致其溺水死亡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故原告要求确认被告未对陈某某溺水实施救助的行为违法的主张,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专职处警民警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

同时,110处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交通、通讯工具、枪支、警械、防弹背心及绳索、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临邑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时,报警人已明确警情是有人落水,虽然该局接到报警后及时派员处警,但处警人员并未按照规定配备任何救助落水人员的救援器材,而是到达现场后,和现场群众共同寻找救援工具、组织现场群众对落水人陈某某施救。

因此,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临邑县公安局未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实施救助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该行为构成未善尽法定职责。一审判决认定合法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但从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该案陈某某溺水死亡的后果与临邑县公安局未能善尽法定义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最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认被上诉人临邑县公安局未善尽法定救助职责的行为违法。

中央政法委评望江女孩溺亡事件

第一句:没有成功挽救生命的救援,就是失败!

舆论场上呼啸而来的,是对民警施救不力的责难:有人质疑不够专业,女孩近在咫尺,却没有抓住时机揪住她。也有人质疑态度不够端正,在抢救生命面前,再快都不为过。有的媒体甚至用“民警凝视女孩溺亡”这样的描述作为标题。

这些都可以理解,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本就是民警责无旁贷的使命:在窗边能抓住跳楼的男子,在桥上能拽住跳桥的姑娘,在洪水中能托举年幼的孩子,等等。这一次面对望江少女,人们自然也希望民警在冰冷的河水中能拉住女孩的手。

人民警察,前面有着“人民”二字,就是要满足老百姓心里对于民警的期待。当然,生命至上,不仅是对被救者的承诺,也是对救人者的关怀。但不幸的是,这一次奇迹并没有发生。因此在人们心里,没能挽救望江投河少女的生命,就是一次失败的救援!

第二句:没有依据事实真相的批评,只会让施救者寒心。

到底是网友质疑的态度问题还是其他问题,相信会有水落石出的调查结论。我们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如果继续让批评的声音恣意流传,只会让施救者寒心。

所有的讨论,都应是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提供镜鉴。所有的不足,都应在下一次大考来临前亡羊补牢。能不能科学施救与讨论民警个人会不会游泳相比,是更加紧迫和严肃的问题。早已有专业人士明确指出,如果不掌握专业知识,仅凭会游泳也无法应付复杂的水域救援工作,更何况是冬季。

作为关注者,决不能因为一次失败的救援而否定全盘。在结果出来之前,贸然的指责只会让曾经奋力救人者伤心。

第三句:当他们走上天台、跨进河流,一切救援都称不上及时。

尽管救援者们都会义无反顾选择用生命去拯救生命,但相比提前干预,现场救援往往是危险最高、代价最高、结果最不确定的一种。我们大家到现在都不清楚孩子自杀的原因。如果事情已到他们决定放弃生命的那一步,那么施救失败的概率也会成倍增加。

最好的救援,是从心出发。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人群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让百姓的郁结有处化解,让百姓的忧愁有处诉说,让人们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不会孤立无援,都不会被逼至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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