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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多照顾她几年

时间:2020-12-16 17:28:47 来源:见闻坊 作者:佳佳

近日9岁女孩被法院认定为老赖一事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随着事件的发酵,法院向该女孩道歉,并且解除了限制消费令,目前该女孩的外公也发声了,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多照顾她几年,老人现在已经72岁,他想尽量多活几年,将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安排好。接下来,大家可以和见闻坊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哦~

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多照顾她几年

在被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限制高消费20天后,9岁女童陈蔓(化名)收到了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执行决定书。

根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2012年,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17年3月,王某将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因为没法还钱,陈蔓成了“老赖”,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这一事件引起热议。12月15日,金水区法院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红星新闻获取的金水区法院《执行决定书》显示,该院解除限制消费令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记者查询了解到,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72岁的王维治是陈蔓的外公。家中遭遇变故后,陈蔓的法定监护人成了王维治。这些年,老人一直在为陈蔓的官司奔走。12月16日,王维治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获悉对外孙女的限制高消费令被解除后,“我心情很复杂。我们实际上享受不了什么高消费……为什么当初发出限制消费令的时候,没有考虑我外孙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说一句不太合适的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以下为红星新闻与王维治的对话。红星新闻:知道外孙女被解除消费令后,你什么心情?王维治:心情很复杂。解除了本来是高兴的事情,但实际上我们享受不了什么高消费,我们经济条件并不好。红星新闻:对于金水区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后来又解除的做法,你怎么看?王维治:我有一些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为什么当初发出限制消费令的时候,没有考虑我外孙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说一句不太合适的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在媒体报道、舆论关注了,才注意到这个问题。法院之前的工作是不是做得太草率了?就像有的评论观点一样,太缺少人情了,不人性化。红星新闻:有网友认为,为什么不卖房还债?王维治:她是未成年人,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工资收入。把房子卖了,住哪呢?而且我也没有权利去卖房子,这房子是陈蔓的财产,我只能帮她看护。我百年以后,她怎么办?现在有个房子,以后生活也稍微有点依靠。红星新闻:作为陈蔓的外公,你怎么看待她的家庭遭遇?王维治:一个小孩,父母双亡,外婆也没有了。她父亲虽然是有罪的,但毕竟是她的父亲,她父亲被判死刑,对她来说不是一个好事。从死者受害人家属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精神慰藉,但从罪犯女儿的角度来看,这绝对不是个精神慰藉。红星新闻:你是陈蔓的监护人,你会担心她知道她所经历的这些事吗?王维治:我们尽量消除这些痕迹,不让她知道,特别是有很多人对她家庭遭遇有质疑,有些不当的言论。红星新闻:以后有什么打算?王维治:先处理好官司的问题,准备申请再审。也会关注我自己的身体状况,我今年72岁了。我想尽可能多活几年,多照顾她(陈蔓)几年,把孩子的生活、学习安排好。

“9岁孤女成老赖”案,女孩备受关注,网友发声:买家就不可怜?

近日,“9岁女孩被限制消费”一案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据了解,8年前陈某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最后被法院判处死刑,陈某父亲事后准备卖房,但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以后没有成功拿到房子。

直到2020年10月份,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某“替父还债”55万元,因陈某没有办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在这件事情中,陈某的年龄只有9岁就被限制消费,这在国内也是比较少见的。

12月14日,女孩的外公在网络上发声,向大家描述了女孩背负55万债务并被限制高消费的大概过程,在2012年的时候,女孩父亲就伤害了女孩的母亲,最终被判死刑,家里房子由于没有转卖成功,对方要求退还55万房款,但房子判在了女孩儿的名下,所以女孩被法院判“替父还债”55万,最终还被限制消费成为了“老赖”。

最后女孩外公明确表示,房子应该让孩子继承,不然自己百年以后,孩子连个家都没有了。

对于这件事情,有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网友认为法院判得一点错都没有,这个判决合情合理合法,虽然大家现在都比较可怜这个9岁的小女孩,大家也可以想一想,难道那个花了55万买房子没有拿到房子的买家就不可怜了吗?55万也很有可能是他全家一辈子的积蓄,买家也可能同样有一个9岁的孩子呢,既然法院将房子判给了9岁小女孩,9岁小女孩继承了财产,也应该包括债务,如果不想承担债务,可以放弃选择继承房产。

其实说白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继承遗产就要继承债务,这是法律,另外在此次事件中,法官也判了女孩一个缓还款,也是非常人性化的。

9岁女孩应该“替父还债”吗?

陈蔓的养母陈若兰认为,在“9岁女童被限制高消费”这个醒目的新闻点背后,他们更关心的是引发这个执行问题的判决。养母陈若兰称,他们并没有将遗产继承到位,房子还在王某手里 。

陈若兰:实际上遗产我们并没有继承到位,房子还在王某手里。而且这个房子进行着长期的出租,获得收益。

岳屾山律师认为,完整执行这个判决,应该是双方互相返还。就是说确认了说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持有房屋方(王某)应该把房屋还给出售方,如若出售方已经死亡,就还给他的继承人。同时,出售方之前收的这些房款也要返还给购房的这一方,双方互相返还。但需要指出的是,陈曼可能并非房屋唯一继承人。

对于陈曼父亲和王某之间的债务,岳屾山律师表示因为陈蔓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要相应地承担父母的债务,但这仅限遗产范围内的,并不是全部的“父债子还”。

岳屾山律师:比如你继承了10元钱的遗产,发现他有20元钱的债务,你只需要把这10元钱还回去,剩下的债就不用管了。超过遗产范围的那些,没有法定义务去偿还。

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

2017年3月,王某把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获法院支持。

这是陈蔓第二次成“老赖”。多名法学学者表示,没见过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费,陈蔓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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