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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

时间:2020-12-22 10:29:11 来源:见闻坊 作者:欣欣

近日据最新消息报道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说到影视剧的抄袭大家对于郭敬明、于正的印象确实不好,虽然两个说是作家里的名人,却也都是抄袭届的翘楚,最近的于正郭敬明抄袭事件,因此也引起了影视从业者的不满,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称“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点名指责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

信中称郭敬明和于正为“文贼”,认为郭敬明、于正在法院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这样的“文贼”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呼吁不要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最后该公开信鼓励所有的影视从业者应该自尊、自律,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拒绝抄袭、剽窃、融梗。文末,联合署名的还有琼瑶、冯元良、高群书、董润年、李正虎等111位影视行业从业人。

于正郭敬明抄袭事件

12月14日,著名编剧于正突然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给油腻的人一些去油的方法”,共分为7条。

在人们云里雾里时,于正又在评论区补充了第7条:

“专门针对那些所谓的同行,你读书少,没啥作品公诸于世,整天嫉妒别人,靠骂人来博取眼球不觉得惭愧吗?”

并且在回复一位网友时,提到了“汪臭谭,恶心走过就好,不回头闻,一股子嫉妒到死的酸味儿!”

能和“汪”“谭”姓同行联系在一起,并且和于正有交集,很显然,于正嘲讽的正是与他结怨数年的对头:汪海林、谭飞。

果不其然,在几个小时之后,汪海林在社交平台作出了回应,同样也是分为7条,只不过标题是“给失足青年于正的七条建议”。

不仅文中直接明了的提到了于正,并且还配了一张于正的照片,而7条“建议”也成为了7条对于正的控诉。

面对汪海林指名道姓加照片的控诉,于正忍无可忍,在社交平台扬言要拿起法律武器,告对方诽谤。

只是,汪海林所说的真的都是“子虚乌有”吗?

我们暂且不说其它几条,单是一条抄袭,就实锤无误。

01、于正的抄袭事件

其实说起于正,算得上是比较励志的编剧,6年的时间写了30个剧本,“宫”系列电视剧让他从籍籍无名,彻底大红大紫。

不过在这背后,也让他卷入了抄袭风波之中。

例如,于正将热播的《金枝欲孽》《大长今》《冬季恋歌》等多部影视剧进行了杂糅,创作了《大清后宫》;

抄袭网络小说《未央·浮沉》创作了《美人心计》;《宫锁珠帘》抄袭《甄嬛传》。

2013年,于正在《新闻当事人》中,被问到网络上的抄袭事件,因为当时郭敬明深陷抄袭风波之中,于是于正就将郭敬明顶在了自己身前:

“郭敬明抄袭,人家告了,他输了,什么时候有人告于正抄袭?从来没有吧”

之所以这么自信,建立在于正的“只要借鉴内容不超过20%,就不算抄袭”的理论之上。

这个理论荒唐可笑,更可笑的是,于正不仅自己“使用”这个理论,还“传授”给了《大丫鬟》编剧李亚玲,最终被李亚玲爆料。

也许正是这份“自信”,惹得圈子内众人不满。

2015年,琼瑶起诉于正的《宫锁连城》剧本抄袭《梅花烙》,在网络上有人做了盘点,光是第一集,就有十几处完全照搬。

这是抄作业把人家名字也抄上了?

在当时编剧圈有139名编剧发表了联合声明,共同指责于正的抄袭行为。能有这么大“牌面”的,除了于正,我实在想不到还有谁。

最终法院判决于正败诉,赔偿琼瑶500万元并且声明道歉。

不过500万元是赔付了,但于正始终拒绝道歉。

时隔5年时间,汪海林再次翻出了2015年琼瑶喊话于正抄袭的动态,配文称“于正还没有道歉哦”,以此来证实于正的抄袭风波。

02、郭敬明的抄袭事件

当时联合声明指责于正抄袭的编剧有139位,那么于正为什么单单只是和汪海林“过不去”呢?

因为在2015年琼瑶起诉于正抄袭的案件中,汪海林正是琼瑶的专家辅助人。

在《我就是演员》官宣阵容之后,汪海林在12月10日,在社交平台发文嘲讽:

“有时候平台挺坏的,他们知道于正、郭敬明名声不好,容易招骂,就故意让他们参加节目”

在这里,除了于正之外,还“牵扯”到了郭敬明。

其实在上文中也有介绍,在于正被起诉抄袭前,郭敬明正在抄袭事件中无法自拔。

从2002年的幻城,2003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再到2005年《夏至未至》,2007年《悲伤逆流成河》,甚至是让郭敬明声名鹊起的《爵迹》和《小时代》,都被曝光抄袭。

作家王朔还在社交平台之上发长文怒斥郭敬明就是一个小偷。

但这影响郭敬明走红了吗?并没有。

比于正更甚的是,郭敬明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抄袭,道歉就更别提了。

为什么郭敬明于正都被实锤抄袭,郭敬明属于打死不承认,而于正则是赔偿可以,要钱没门呢?

有人曾经做了一系列的分析:其实不管是抄袭也好,还是他们口中的“借鉴”也罢,能用钱或者干脆不承认的方式去处理掉事情,恰恰不会造成名誉影响。

如果这两位都在社交平台发布了道歉文,那么也就等于向世界昭告“我抄袭了”。

此前报道:

于正疑似开撕郭敬明?

说起于正和郭敬明,真不愧是内地影视圈的两个“重犯”。罪名自然是:抄袭了!抄袭这个罪名,目前无论时是于正,还是郭敬明都已经是众所周知了。这才是,曾先森最为讨厌这两位的地方,也是我作为一个影评人对于目前国内的影视环境寒心之所在。

但是,在国内目前这个以金钱以名气为主导的市场里,无论是郭敬明,还是于正却都还是作家里的名人,却也都是抄袭届的翘楚。

2006年5月22日,持续了两年多的“郭敬明抄袭事件”画上了句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与北京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销售行为。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她恳请广电总局领导即时停止播出于正新剧《宫3》,并呼吁观众不要看于正剧,更称自己因为此事心如刀绞,已经病倒。

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然而,这两位到今天为止,却从不道歉!注意哦,是法院在判决两个人赔偿抄袭的费用的同时,两个人竟然依旧能在今时今日的影视圈混得如此之好。这是不是影视圈的悲哀呢?当然了,最近郭敬明继续凭借着《演员请就位2》这个综艺屡次上热搜。而作为抄袭届的前辈于正,这个动不动就蹭流量的同类抄袭犯,也跟这瞎闹,找话题了。

这不,就在今天于正也发了一个朋友圈,疑似是在撕郭敬明。比如这几句“哄抬流量,承受被骂之后,对准全民都不喜欢的人树立自己的专业和高要求”。

疑似是在说郭敬明捧何昶希等小鲜肉,然后今天怼孟子义私自改妆,本质是网红脸。因为孟子义的口碑风评很不好,尤其是网红脸也一直是她的标签,但是孟子义也出来解释并没有“改妆”,其实是一个误会。但是还是有不少网友因为郭敬明怼孟子义还表示对他转粉。

还有这句:“全员都是道具,仿佛是导演自己一个人在演,说着恶心的词,推进着不知所云的剧情,片子只有BGM可以吹吹了”。今天郭敬明的《画皮》上热搜的就是何昶希唱的一首翻唱歌曲。不得不说于正这篇朋友圈指向性太强了。

曾先森其实一直对于郭敬明和于正都无感,但是人品现在看来,真的是于正这个老大哥更加骨灰级的渣啊。连这种事,也要摆上台面来争夺曝光度,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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