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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面取消士官分配是真的吗

时间:2021-02-08 09:26:00 来源:见闻坊 作者:贝贝

国家为了保障军人退役后的就业问题出台了转业安置相关政策,这样就能保障军人退役后能够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不过进入2021年之后关于全面取消士官分配的说法在网上出现,那么2021年全面取消士官分配是真的吗?2021年取消士官转业安置? 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2021年全面取消士官分配是真的吗

2021年全面取消士官分配是假的。因为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1.第四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1)服现役满10年的;

(2)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5)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2.第五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4)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3.第六条规定,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安居城镇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士官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须附本人书面申请。

4.第七条规定,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批准,不满10年的作复员安置,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

5.第八条规定,士官退出现役作复员或者转业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经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士官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的,由军级单位批准;改按义务兵退伍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批准。

6.第九条规定,士官退出现役,由批准单位的司令机关填写《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其中改按义务兵退伍的填写《士官改按放务兵退伍审批表》),发给国防部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7.第十条规定,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2)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3)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4)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8.第十一条规定,士官退出现役的时间:

(1)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随时办理;

(2)作复员安置的,与当年义务兵退伍同步进行;

(2)转业安置的,按民政部、总参谋部当年的规定执行;

(2)作退休安置的,在符合退休条件进下达退休命令。

士官转业安置到企业的待遇有什么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

1、所有接收安置单位,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转业士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转业士官被分配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后,均执行所在单位的工资制度。接收单位应确保其享受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同技术职称或等级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间一并计算为本单位的连续工龄,并视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3、接收安置单位如没有参考依据的,其工资福利待遇就高参照乡镇(街道)或市级部门编外工勤人员待遇执行。

4、被安置到国有企业单位的转业士官,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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