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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时间:2021-02-23 10:21:48 来源:见闻坊 作者:肖肖

这几日,人们沉浸在4位戍边英雄牺牲的悲痛中,无数中国人在网上表达自己的哀思,而j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些诋毁和辱骂的声音,他们用过激的言论评价戍边英雄,据了解 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具体是怎么回事呢?下面跟着见闻坊小编一起去详细了解一下哦~

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网民发表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言论,重庆公安:该网民至今旅居国外,对其上网追逃

2月21日19时许,重庆市沙坪坝区警方接到举报,网民“@TSCB8”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沙坪坝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该网民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王某(男,19岁),2019年7月至今旅居国外。目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并对其上网追逃。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发布诋毁卫国戍边英雄言论,河北秦皇岛一网民被行拘15日

2月21日14时许,我局接新浪微博网友举报,称有网民发布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于21日下午将嫌疑人唐某某(男,20岁)查获,唐某某对其发布诋毁英烈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其违法行为深感痛悔。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对嫌疑人唐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不容亵渎,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据贵州南明公安分局2月22日官方微信通报:2021年2月21日上午8时许,南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有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诋毁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对此,南明公安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上午10时许,在南明区花果园一房屋内,将该网民代某(男,30岁,贵阳人)查获。代某对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代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英雄不容亵渎,烈士不容诋毁,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贬损诋毁侮辱英雄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予以严惩。

据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官博@茂名滨海平安 22日消息,2月21日12时许,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22时许,将该嫌疑人田某论(男,40岁)查获,其对在微信群发表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已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两天,南京、北京、四川等地已有多名网友因发表诋毁戍边英雄言论,被公安机关拘留。

2月21日18时,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绵阳一网友诋毁贬损戍边英雄,被行拘7天。

2月20日16时许,我局接到举报,网民“知名Zed" 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了一条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2月21日9时许, 该网民杨某(男,25岁, 绵阳涪城区人)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主动到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月21日9时许,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

2月20日,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21时许,将该网民陈某强(男,28岁) 查获,该人对为发泄个人情绪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2月20日13时许,南京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2月19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19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岁,南京人,网名“辣笔小球”) 抓获 。

经审查,仇某某对博取网民关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国法律中对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对于公然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中明确,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印边境戍边烈士家属如何照顾?发放百万抚恤金,遗属有优先待遇

在2月19日国防部记者会上,发言人任国强就四名牺牲在中印边境烈士的抚恤工作答记者问。任国强表示,将会依照条例做好有关工作,烈士家属将会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

按照抚恤条例,此次牺牲的四名烈士会享有四类抚恤金

第一,牺牲烈士将会享受一次性抚恤金。该抚恤金的标准是20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加上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第二,牺牲烈士将享有增发抚恤金。该抚恤金是为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设立,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一等功增发25%。

第三,对于有特殊贡献的烈士,还可享受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四,烈士遗属将会定期领取抚恤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约为4.3万元,按照20倍的发放标准是接近90万人民币;边防战士工资大约为6000至8000元,按照中位数7000元每月的标准来算,40个月共28万元。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约为120万人民币。

抚恤金只是一种比较直接的慰问,做好烈士遗属的安排和照顾工作会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烈士遗属的其他待遇

除了抚恤金以外,烈士家属还享受以下四项优待:

第一,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招生工作规定,烈士子女的高考文化课总分,最高可加20分。

第二,烈士家属在享受医疗方面也有优先权。当地民政部门将会承担烈属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优先享受医疗补助和医疗援助、优先享受定点医疗机构的优先优惠待遇。

第三,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在符合征兵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批准服役。

第四,烈士子女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优先录用;接受教育时依法予以优待;

华春莹:戍边英雄官兵的报道我反复读了好几遍,非常感动

19日早上,解放军报刊发了反映中印边境任务部队官兵卫国戍边先进事迹的综合性报道,同时报道称,中央军委授予祁发宝“卫国戍边英雄团长”荣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荣誉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一等功。在19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就此事提问称,今天解放军报刊发了一篇综合性的报道,证实中印在去年6月的边境冲突当中,中方有4名官兵牺牲,1名团长受重伤,请问中方在此时公布相关消息的考量是怎样的?

对此,发言人华春莹在回应中称,国防部的发言人任国强已经就报道边防斗争一线官兵先进事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我们都知道,去年6月份发生了加勒万河谷冲突的事件,这个事件的责任不在中方,这个事件也造成了人员的伤亡,中方为了维护两国两军关系大局,推动局势降温和缓和保持了高度的克制,体现了中方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气度和担当,但是印方多次渲染和炒作有关的伤亡事件,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国际舆论。

“现在解放军报刊发有关的报道,公布事实真相,我想有利于人们了解事实真伪和是非曲直,这也是对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英勇的敬意。”她说,“有关报道出来之后,坦白的讲我反复的阅读了好几遍,心中非常的感动。这些戍边英雄官兵的事迹,给了我们心灵很大的震动。其中比如说,陈红军烈士还有4个多月就要做爸爸了,另外还有肖思远烈士,他一直憧憬着要娶上他心爱的姑娘,但是很可惜,他们没有能够等到这一天,而把生命和青春永远的留在了高原。为了捍卫国家的领土主权,维护边境地区的安宁,献出了生命。”华春莹在回应中动情地说,我读到有战士在日记里写到“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真的是非常感动。我想我们今天的和平来之不易,每一位英雄烈士都值得怀念,值得我们尊敬。我们将永远铭记他们,祖国不会忘记,人民也不会忘记。

“同时我也想强调指出,中方对于解决边境问题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也始终致力于通过对话来妥善解决争端,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她说,我们希望同印方将边界问题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共同努力,能够维护好边境地区的和平安宁,能够推动两国关系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我想这才是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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