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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

时间:2020-12-03 14:49:02 来源:见闻坊 作者:欣欣

大家都知道如今国内的离婚率是一年比一年高,很多人会因此一时冲动就离婚了,因此近日出现的离婚冷静期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据了解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那么你们知道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这个离婚冷静期对于想要离婚的人真的有挽回作用吗,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

12月3日,@侠客岛 @中国新闻周刊 @观察者网等多家媒体官微发布的一份民政部文件显示,近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1年施行离婚冷静期,上海率先公布流程

中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元旦正式施行,为应对其中如「离婚冷静期」等争议条款,上海市民政局率先于12月1日,通报《民法典》实施的准备情况,包括离婚登记流程的修改,未来只要在法定30天的「冷静期」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均可到民政机关撤回申请。

根据上海市民政部公布的实施流程,未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变成,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接着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之后,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在第二个三十天内,若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为适应新规上路,上海拟将该程序融合进「一网通办」的范围,让市民可在线上预约。官方指出,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传承好家训好家风,扩大婚姻家庭文化覆盖面,《民法典》正式实施日,还将同时上线家谱家训服务平台。

据了解,编纂《民法典》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立法任务,内容涉及1200多条条文,等于把中国过往《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等重新理顺的大工程,这部法典不只被称为中国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也将为民商法重新打下基础。

今年5月28日,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正式表决通过新《民法典》,订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另对于外界关注的家庭暴力问题,官方解释,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30天冷静期规范。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基本上是适用于所有的离婚情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为了让当事人能够理性的进行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感情,维护婚姻,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一般会视情况给与离婚当事人设置一个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关于离婚冷静期现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民法草案里面有提到,一般在当事人提起离婚请求时开始,30天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

这是在正常离婚的情况下面会存在离婚冷静期,但是如果当事人因为对方家暴或者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而提起的离婚,那么法院应该立即终止冷静期,对案件进行审理。

所以大家要明白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是为了帮助大家,给与足够的时间冷静下来,有着维护婚姻的作用,但是具体情况还是得参照实际情况来进行。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也希望每一段幸福的婚姻都能有好的开始和圆满的结局。如果大家有遇到离婚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了解。

离婚冷静期能否成为“蜜月期”

近日,上海民政部门公布了30天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夫妻双方先要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在递交后的第一个30天里,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在第二个30天里,双方须共同亲自到场申请离婚;经过审查后,才能登记离婚,领离婚证。

随着《民法典》将于下月正式实施,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已在各地探索细化与配套措施。在新旧法衔接期间,除了出台新的离婚登记的规范流程之外,更要完善配套机制,防范新型“婚骗”伤旧爱。

冷静期不应成为被利用的“风险窗口期”。冷静期还没正式实施,就有人动起歪脑筋了,网友提供的例子有拖延离婚、挥霍财产、转移财产、仿造债务、家庭暴力、婚内出轨等。除此之外,潜在的风险可能来自于冷静期前后多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认定纠纷,比如有网友提出,当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申请时,要求同时提交当事人已达成的离婚协议,那么等冷静期过后,如果有一方撤回申请而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此前双方在冷静期内达成的离婚协议还是否有效?这些都值得法院和民政部门做好衔接,不要在为婚姻关上一扇门时打开风险之窗。

冷静期应成为子女老人的“保险期”。作为“一场离婚演习”,冷静期制度设计的一个初衷就是避免夫妻双方拟定的离婚协议欠缺对子女的妥善安置、对财产分配的充分考虑。不妨考虑在冷静期内让当事人提前明确法律责任,涉及到冷静期内如何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如何保障对方探望权利,明确一方擅自带离、隐匿子女的法律责任等。而且,还应明确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应尽到相互扶养的法律责任。这些不仅关乎婚姻体面,更是确保离婚冷静期能够落到实处,不要在爱情童话破灭后只剩下互相推诿和一地鸡毛。

冷静期还应该成为婚内最后一个“蜜月期”。这个“蜜月期”是指夫妻双方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一方面,社会各界应该提供成熟完备的婚姻咨询服务,比如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及时介入,为处在冷静期的夫妻提供辅导,让更多的婚姻得到调适挽救或找到体面的出口;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也有义务参加婚姻咨询,再做一次婚姻修复尝试。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双方都有责任答好新时代给出的新命题。建立起冷静期配套机制,扩大婚姻家庭文化覆盖面,不让其被恶意利用,才能真正起到制度设计的实质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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